線上申請閱覽卷宗


  • 為保障您的權益,使用本服務前,請詳閱以下說明:

  • 壹、本服務之服務對象為本府已受理訴願案件之訴願人、參加人及訴願代理人(第三人申請閱覽卷宗不在本服務申請範圍,請填具閱覽卷宗申請書( 閱覽卷宗申請書下載網址(另開新頁面) ),依訴願法第50條規定檢附訴願人同意或釋明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文件向本府申請)。

  • 貳、使用流程:

    • 一、詳閱本說明,確認您已瞭解本服務內容。

    • 二、於下一頁面填妥各項欄位資料後送出,確認系統顯示「送出成功」。各項欄位資料均請正確填載,送出後如有變更,請來電,電話:(03)3322101分機5703或5704。

    • 三、本府確認您的申請合法後,將依桃園市政府訴願案件閱卷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回覆閱卷期日及地點。

  • 參、每一案件僅接受申請1次本服務。如需再次申請、補充或修改資料時,請以書面寄送至本府(地址: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),本府將由承辦人為您服務。